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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将开庭审理昌达公司行政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4-04-0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 绵阳市世纪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达公司)诉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市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赔偿案进入二审,将于4月9日上午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月7日上午进行庭前会议。

  据了解,该行政赔偿案件源于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市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使用权属于昌达公司经国家备案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土地。拍卖出现多项违法违规等情况。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市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违法拍卖绵阳市世纪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被绵阳市、涪城区两级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拍卖违法。后昌达公司依据生效判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经历被驳回、上诉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判决: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市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赔偿昌达公司102794609.2055元。昌达公司认为,行政赔偿一审判决结果与实际直接损失相差太大,且赔偿内容完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法规,有违背法律的公信并严重缺失公平正义,故进行上诉。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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